项目概况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jyxt.ggzy.bijie.gov.cn/ywp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8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09-01
项目名称: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B-20221014-000064-4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一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负责全院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及院内公共区域卫生、安保执勤、水电维修、办公楼管理及会务工作等)。(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提示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注: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3、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4、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jyxt.ggzy.bijie.gov.cn/ywpt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http://jyxt.ggzy.bijie.gov.cn/ywpt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1月08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及网上投标事宜
1.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事项。
1.2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
1.3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1.4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1.5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交纳: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银行转账方式以外交纳保证金的需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11月8日10点00分时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等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2.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6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2.4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提供投标担保证的,需符合以下规定: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
3.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针对同一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书面提出。
4.敬告:(1)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2)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投标人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缴纳费用(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迹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毕节市金沙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金沙县长安街
联系方式:0857-7253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81号鑫海大厦19楼B、E、F座
联系方式:18585205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鑫
电 话:18585205252